來源:微博2025-10-03 12:44
近日,林葳的經紀公司“精英傳奇體育”正式公布,林葳將加盟俄勒岡大學,征戰NCAA聯賽。這一消息引發廣泛討論,尤其圍繞其薪資水平和經濟利益。一些專業媒體人對此表示,認為林葳為了參與NCAA而放棄高達600萬的CBA年薪,實則不太現實。因為依照CBA的合同規定,林葳並無法獲得如此高額的薪水。
林葳在CBA的A1合同已於今夏到期。根據聯盟規章,他只能簽署B類合同而非傳聞中的D類合同。B類合同只需保證與前一年工資相比漲幅達到100%,而這並不意味著能達到頂薪標準。當前同曦隊的頂薪球員祝銘震,其年薪雖然是隊內最高,但依然未達到600萬的上限。所以,林葳在同曦隊的B類合同,薪水毫無疑問會遠低於600萬。
此外,由於林葳首次註冊時年齡不足19歲,他的B類合同最長可簽4年,最短為1年。為了將其轉變為未來的頂薪球員,俱樂部有可能為他簽署一份1年的短期合同。
關於林葳在NCAA能否通過NIL(姓名、形象、肖像權)條款獲取更高收入的問題,普遍的看法是不太可能。NIL條款允許運動員進行適度商業化,例如簽約新的媒體廣告。著名球員的案例證明,通過這種條款獲得的收入相當可觀,但這些多半是個別運動員的特殊情況。
在NIL條款的框架下,大學體育機構將可分配的補貼每年限額為2050萬美元,大多數高校未必會達到這個上限。根據分配機制,產生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會被橄欖球隊使用,而男籃球隊的資金分配占15%。假如依照林葳在球隊的核心地位來計算,他或許能夠獲得相對有限的收益。
值得註意的是,林葳個人也可以通過代言和新媒體合作獲得額外收入,而俄勒岡大學位於耐克的發源地,這使得校隊的裝備贊助與耐克密切相關。盡管林葳和阿迪達斯有簽約關系,但他在NCAA中的NIL收入或許會受到裝備贊助的影響。
與在CBA的待遇相比,林葳除了基礎薪水外,還有贏球獎金、名次獎金等,這些都會為他帶來豐厚的收入加成。因此,走出CBA,進入NCAA,確實意味著在經濟利益上要有所犧牲,林葳的選擇並非簡單的放棄與犧牲,而是為未來的發展鋪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