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2025-08-02 00:25
在全國(U21)青年籃球錦標賽上,遼寧隊與山東隊之間發生了大規模的群毆事件,導致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於8月1日對相關球隊和人員做出了一系列嚴厲的處罰。此次事件成為警鐘,不僅旨在堅決打擊賽場暴力行為,也在於促使各方重視法律意識,倡導法治文化。
這場衝突引發了約三十名球員的參與,並且替補席全員出動,實屬近年來少見且不可接受。這一衝突不僅暴露了運動員在衝動行為上的短視,更折射出運動員對規則的不重視、法治意識的淡薄以及管理的失職。唯有嚴格執法和全社會的共同守法,才能使競技場恢復其純粹性,並為青春帶來文明氛圍。
籃協采取“零容忍”態度,以明確的法律依據對事件作出懲罰。依據《中國籃球協會紀律準則和處罰規定》第二十七條,挑起和首先動手的4名球員被禁賽三年,涉及的兩隊主教練及領隊則被禁賽八場。這一“頂格處罰”展現出賽場絕不是法外之地的強烈信號。
對球隊和教練的共同處罰突顯了管理責任的重要性,強調了“管理隊伍必須管理比賽風氣”的原則。涉事的籃球俱樂部表示將加強思想教育和管理體制的完善,力求培養既具球技又有品德的籃球人才。
這一懲罰的實施不僅是對涉事人員的懲戒,更是對整個體育界的警醒:賽場的規則紅線是絕不能觸碰的,觸犯將遭受嚴懲。其背後的強大震懾力,促使所有參與者都將“不敢犯”作為心理底線。
罰單所帶來的深遠影響在於對於“守法”意識的提升與自覺踐行。運動員必須清楚,激烈的身體對抗並不意味著可以偏離規則。應根治運動員在技能和情緒管理上的短板,將法治教育、對規則的尊重與心理素質的培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徹底消除把“挑釁”視為“聰明”的錯誤觀念,形成尊重規則和對手的運動文化。
同時,教練和管理層需擔負起維護賽場秩序與體育文化的責任。教練席應成為“防火墻”,而非僅僅作為旁觀者。此次事件中,盡管部分教練試圖阻止衝突,但整體反應遲緩,未能有效控制場面。主教練與領隊須在每次訓練和比賽中將公平競爭與尊重裁判的原則深植於團隊文化中。
裁判在這一過程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他們是維護賽場秩序的“現場法官”。此次事件也暴露出裁判在控場和判罰方面的不足。裁判應持續提升自身能力,確保在青春比賽中做到判罰公正一致,並具備敏銳判斷惡意行為的能力。
嚴厲懲治賽場暴力是一個重要的警示,根除賽場戾氣需要更為深刻的變革。只有通過系統化的法治教育和強化各責任主體的管理,提升裁判的專業水平,才能讓尊重規則、重視法治深入體育界的根基,守護那應充滿激情與夢想、規則與尊重的賽場環境。